Sunday, November 18, 2007

11月14日, 当一个冒失的穷劳工被一个欠扁欠揍的贱强盗盯上时~~~

话说有一天,阿米很高兴的MSN我说: yo~今晚我们又有网聚了!!要不要去kap-kap???
说到网聚这门玩意, 阿米确实热情非常。 (这可是第二次了!!)
这次不止酷哥会来, 连阿玲姐也搭上一脚, 可谓合家团圆, 溅人一帮又再次出巡。
好啦,退掉魔鬼和芋头; 爽歪歪的又想要虚无度夜。

7。15pm, 阿米已经到我家了, 残! 我还在office当劳工叻。 酱就我自己去吧。 usm 后山, 都已经去了几百回了, 就只欠没在那边喝茶。 我洒脱的摔开电话, xiu~~一声就朝后山前进。

一个红绿灯, 转右, 一个红绿灯, 转左。

ei, 有个停车位! “插!”
息匙。 穿鞋。
“Piang!!” 。。。。。。“有树倒下来吗?” E.....为什么我的包包会自己飞出车窗外?
O!!!我被抢了?? 在还来不及思考时, mm..对的, 我的的确确被人抢包包啦!!

我顾不了身上到底有没玻璃碎片,六神无主的站在路旁看着强盗跑掉, 连叫声都无法从我的喉咙发出来, 我无奈的连跑带跳的冲到阿米和酷哥的桌旁,“我被打抢了~” 我的声音是颤抖的。

忙着打着一通又一通的电话, 为的是要停掉我所有的卡。 但停不下来的,是我一股的怨气。
我在气我为什么会这么大意, 直到歹徒走掉我还在梦游着。
为什么我连他的样子都看不清楚? 多少个人也不懂!更别说是车牌号码或身份象征。
我在发自己脾气。
在南荷的一瞬间, 我什么都没有了。

包包跟了我很多年,是我最喜欢的。
手机也跟了我很多年,一直都不舍得把它换掉。
皮包也买了很久, 跟芋头一起买的。
刚买的零钱包,恰巧也在里面。
很喜欢的 Lip Gloss, 涂在嘴上不会粘粘的, 也在里面。
还有咖喱在香港买给我的迪史尼锁匙扣。
我的名片夹。
还有很多小小的东西, 都没有了。

在警局里,肚子就一直在痛。
我知道这是种紧绷过渡的自然反应。
吃饭时我趴不下去, 魔鬼不停的替我夹菜,但我却食无滋味。
我告诉魔鬼:我很想哭, 却不懂为什么。
上回被汽车撞得180度原地打转时,我根本没想哭。
但这一次, 我的眼泪却在怨与不舍之间, 防堤失守。

1 comment:

阿米 said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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